1. 職業名稱:消防設施操作員
2. 職業編碼: 4-07-05-04
3. 職業定義:從事建(構)筑物消防設施運行、操作和維修、保養、檢測等工作人員。
4. 職業技能等級:
(1)五級--初級工
(2)四級--中級工
(3)三級--高級工
(4)二級--技師
(5)一級--高級技師
5. 職業環境條件:室內、外,常溫。
6. 職業能力特征:具有較好的觀察、分析、判斷、表達和計算能力,空間感、形體知覺、色覺、視覺、嗅覺、聽覺正常,四肢健全,手指、手臂靈活,動作協調。
7. 普通受教育程度:高中畢業(或同等學力)。
8. 初級申報條件:
(1)累計從事本職業或(安全防范設計評估工程技術人員,消防工程技術人員,安全生產管理工程技術人員、安全評價工程技術人員、人民警察、保衛管理員、消防員、消防指揮員、消防裝備管理員、消防安全管理員、消防監督檢查員、森林消防員、森林火情瞭望觀察員、應急救援員、物業管理員、保安員、智能樓宇管理員、安全防范系統安裝維護員、機械設備安裝工、電氣設備安裝工、管工、電工,安全員)工作 1 年(含)以上。
(2)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。
根據本職業就業實際,設立了“消防設施監控操作”和“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”兩個職業方向(在職業資格證書上標明),前者可從事消防設施的監控、操作、日常保養和技術管理與培訓等工作,從低到高分為初級(五級)到技師(二級)4個職業等級;后者可從事消防設施的操作、保養、維修、檢測和技術管理與培訓等工作,從低到高分為中級(四級)到高級技師(一級)4個職業等級。
附件1: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